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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日县两男子故意伤害他人,被拘留

7月17日,达日县公安局桑日麻派出所依法查处了一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案件,治安拘留两人。

年7月13日,桑日麻派出所民警接到口头报警称:“年5月15日,在桑日麻乡向阳村牧民曲南家的草山上我在尕某和东某被打了,请求处警。”接到报警后,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对案情展开调查。

经查,年5月15日16时许,班玛籍男子协某与班玛籍男子尕某与东某相遇,尕某和东某用撅头对协某进行殴打。年7月16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东某和尕某在班玛县公安局江日堂派出所向我局桑日麻派出所投案自首。投案后两人对持撅头对协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供认不讳。

民警提示:

冲动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因一时痛快酿成大错不值当,静下心仔细想一想,这些小问题都是过眼云烟,友好相处,共同打造和谐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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