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春县实验小学年秋招生通告来啦

永春县实验小学年秋招生通告

根据永教初〔〕30号《年永春县城区部分小学、县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将年一年级新生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1

招生计划

6班人

2

招生年龄

符合招生政策规定,招收年满6周岁(年9月1日—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入学。

3

招生范围

华岩、西安、五居及社区内购房户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大羽村、化肥厂家属区、社山社区1、2组、埔头村1、2组及良种场的适龄儿童,县直(含省、市驻永单位)、五里街镇直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子女。

4

招生对象

区域内户籍、房籍、军人、区域内港澳台侨(含外国籍)及来永务工人员子女等符合政策要求的适龄儿童。

片区“两一致”户籍人口、常住户口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或在服务区内购房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

(1)住宅、户籍同属学校片区的“两一致”户籍人口的适龄儿童。“两一致”指房产、户籍同属片区并实际入住。

(2)户籍随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的父母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3)户籍随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4)在服务区内购房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实际入住指交房、装修并配备生活设施、有正常的水电消费清单,接受入户调查属实。新开发楼盘已向财政专户捐缴教育基金的可凭购房合同申请就近区域内入学。

学校基金会捐资超过万(按4%留本捐息计算)以上,学校给予安排1个就学名额,每增加万,增加安排1个就学名额,0万以上的给予10个名额。

招收符合上述招生对象第1类(1)、(2)、(3)、(4)款规定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住房产权等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证件经核实后如发现有虚假,将取消儿童的入学资格,后果由家长负责。户籍入户日期为年8月31日前。

以上招生对象报名时间:年7月10日上午8:00~10:30,下午2:30~5:00,逾期不候,后果自负。

5

参加摇号

1、摇号对象

服务区内招生后如有剩余学位,符合下列条件的服务区外儿童可参加摇号。

(1)学校服务区内的进城务工、经商、办厂并于年8月31日前在服务区内租房的外来随迁子女;

(2)“拆迁户”过渡安置期内租住在学校服务区内的随迁子女;

(3)在本县的在编在岗的教师子女。

2、所需材料

参加摇号对象必须提供户籍证明(体现摇号对象与户主关系)、务工证、暂住(居住)证或租房合同及相关有效佐证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证件经核实后如发现有虚假,将取消儿童的入学资格,后果由家长负责。

2、时间安排

登记时间:7月11日上午8:00~10:30,下午2:30~5:00,逾期不候,后果自负。

调查核实:7月12日—7月26日

公布摇号对象:7月27日

摇号或抽签:8月3日上午9:

报名地点

实验小学教学综合楼学术报告厅

(未尽事宜参照永教初〔〕30号文件执行)

永春县实验小学

年7月3日

点击“阅读原文”进入抢购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achildren.com/jbzs/184.html